隐形眼镜润滑液(型号: 经典)产品说明书
隐形眼镜润滑液
(型号:经典)产品说明书
【修订日期】2021 年 3 月 24 日
【产品名称】隐形眼镜润滑液
【型号】经典
【净含量】10 毫升、15毫升
【规格】10毫升/瓶、15毫升/瓶
【产品剂型】配合软性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使用,多次量滴眼剂。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结构及组成:一种无菌缓冲溶液,内含透明质酸钠、聚氨丙基双胍、聚乙烯基吡咯烷酮、依 地酸二钠、 NaCl、硼酸、硼砂和高纯水。 pH 值: 6.8~7.5。渗透压: 275~330 mOsmol/kg。
产品主要有效成分:
透明质酸钠,含量为 0.16% (W/V)的 80%~120%,
依地酸二钠,含量为 0.075% (W/V)的 80%~120%,
聚乙烯基吡咯烷酮,含量为 0.05% (W/V)的 80%~120%,
聚氨丙基双胍,含量为 0.00012% (W/V)的 80%~120%。
【适用范围】
在配戴软性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时滴入, 起润滑作用; 还适用于对软性 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的湿润处理。
【使用方法】
1. 配戴软性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时可直接滴入眼内,舒适镜片配戴。
2. 配戴软性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时可先滴隐形眼镜润滑液后再配戴。
【禁忌症】
有软性亲水接触镜和硬性接触镜配戴禁忌症和对本产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不良反应或副作用】 临床使用尚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注意事项】
1. 使用后如眼部持续刺激,请停止使用。
2. 切勿将滴瓶口接触眼睑及其他表面,以防污染。
3. 本润滑液需在有效期内使用。
4. 使用后应立即紧闭瓶盖常温保存,切勿高温消毒。
5. 置本品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6. 请勿与其它同类产品混合使用。
7. 本品为无菌加工产品,开封前若发现塑料瓶有破损,请勿使用。
【贮存条件及产品维护保养方法】
常温避光保存,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
【有效期】 三年
【抛弃日期】 在产品有效期内开启后,使用期限为 30 天。
【注册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售后服务单位】
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 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生产企业住所、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路 379 号
【注册人及生产企业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00124 ;电话:4009209198 ;传真: [021]3392900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
沪食药监械生产许 20000049 号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国械注准 20163161415
【执行标准】
GB 19192
【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
※查阅使用说明
※怕晒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认证标识
经无菌加工技术灭菌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与失效日期见包装。